一手商品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呢?
答:建设开发单位在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后,购房人提交以下资料到不动产归属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1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2016年7月1日后办理首次登记出具建设开发单位名下的提交);4 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原件);5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6不动产附图(原件);7 税务部门纳(免)税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