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一)营商改革篇
东莞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政策一问一答
一、营商改革篇
1问:我市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全过程多少环节?
答:一个环节。企业持全部申请资料在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企业优先窗提交,办理人员受理申请并核征税费后将案件核准登记,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免费邮政速递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我市企业名下商品房项目可到市内任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一次办妥交易、纳税、登记以及水电气网等民生服务。我市其他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企业间非商品房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仍需两个环节。
2问:我市自然人存量房转移登记全过程多少环节?
答:一个环节。自然人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可通过线上“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缴费缴税、转移登记、民生服务全程“虚拟实体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属于买卖过户的1个工作日办结,办结出具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群众可按需选择EMS寄证服务或窗口领证。
3问:我市办理不动产登记,有无强制预约环节?
答:没有。目前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设有企业优先窗,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也设有企业绿色通道,企业办理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无需预约即可享受优先服务。为了确保高效办理业务、减少等待时间,企业申请人也可提前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专号预约办理。
4问:我市对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有无网签环节?
答:没有。根据《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暂行)》,企业可自行签订买卖合同,并持该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强制网签。
5问:我市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是否需提前核缴税?
答:不需要。目前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已开通企业优先窗,集成不动产登记、税务一条龙服务,企业可在企业优先窗完成不动产交易税费的核缴手续。涉企商品房项目可在市内任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时同步计税纳税,实现“税费同缴”。
6问:我市企业办理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买卖合同。其中买卖合同可由企业自行签署,没有强制格式要求。
7问:我市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登记机构多久审结?
答:目前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企业优先窗办理企业之间的转移登记为1个工作日办结,最快1小时办结。全市办理涉企商品房项目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其他项目转移登记按原承诺工作日办结。
8问:我市企业办理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是否需到领证窗领证?
答:不需要,企业办理转移登记后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粤商通”APP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获取电子证照,或通过邮政速递免费领证。
9问: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总共需要多少成本?
答:契税、印花税合计为3.1%(其中,买方支付交易价格3%契税,买卖双方各付交易价格0.05%印花税。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减半收取),此外卖方缴纳其他税款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此外,我市于2022年4月1日起推出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纸质证书免费邮寄服务。
10问:我市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调查?
答:不需要。任何人可以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以图查房”、“地籍图查询”和“企业综合信息查询”功能一站式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地籍图、企业经营状况、欠税、公共事业缴费等各类信息。企业也可以通过“企业名下查询”功能查询名下不动产坐落、房屋用途、面积等自然属性及权利限制等信息。相关链接:“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企业名下查询/企业综合信息查询/以图查房/地籍图查询。
11问:是否有提供针对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转让的不动产登记合同范本?
答:是。有提供合同范本以供企业参考,但不强制企业必须使用。相关链接:企业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dgbdc.dg.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房产交易,点击“房地产转让(赠与)合同(样式)”下载合同范本。
12问:我市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税费如何支付?
答:企业可直接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支付,支付方式包括POS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扫码、银行转账、税库联网缴纳等,也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广东税务APP等在线渠道支付。
相关链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13问: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时,是否需要重复测绘?
答:不需要。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继续有效,可继续沿用原成果,无需申请人重新测绘。如原有成果不满足基础数据要求的,可以重新开展测量和权属调查。
14问:公众买卖房屋的,可以在线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吗?
答:可以,我市已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服务。具体渠道如下:
(1)微信办。持二代身份证的交易双方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商品房二手办证,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完成合同网签、计税缴税、转移登记、民生服务等业务申办,业务办结后即可在线查询不动产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邮政寄递。
(2)网上办。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不动产登记专题,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点击所需办理业务分类,按系统提示操作并提交申请,由登记部门预审后通知申请人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窗口,业务办结后再将不动产权证邮寄给申请人。
(3)带押办。符合“带押过户”适用范围的交易双方可通过买方银行在线发起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并办业务申请,当事人在线完成材料核对、电子签章、在线缴费等环节即可网上申办。业务办结后即可在线查询不动产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邮政寄递。
15问:我市为提升企业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便利度,是否推出更多高效便捷服务?
答:是。东莞市采取一系列举措提升信息查询便利度,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供免费的在线查询服务,包括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图查房、地籍图查询、企业综合信息查询、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等。
(1)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任何人可以在线查询其名下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包括:权利人信息、不动产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等自然状况以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信息。
(2)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企业单位,可以在线查询其名下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包括:权利人信息、不动产坐落、房屋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以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信息。
(3)以图查房:任何人可以在线查询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已完成落图落宗的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包括:不动产坐落位置、房屋用途、面积等自然属性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4)地籍图查询:任何人可以在线查询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代码、坐落、面积、宗地图等地籍图信息。
(5)企业综合信息查询:任何人可以在线一站式查询企业经营状况、欠税、公共事业缴费等各类信息。
(6)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仲裁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调查令的律师,以及产权人配偶可线上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可在线下载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电子印章,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出具的查询证明信息一致,法律效力均等。
(7)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在线授权代理人在授权期限内实时、在线查询权利人名下位于东莞市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16问:我市不动产转让涉及税费有无便捷的线上测算渠道?
答:有。企业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测算不动产交易应缴税费,包括企业房产交易税费计算器等功能,可便捷测算不动产交易应缴税费情况(税费计算结果仅供参考,以实际申报纳税结果为准)。
相关链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全部功能-公众功能-税费测税。
17问: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一网通办”?
答:是。我市提供“不动产交易、计税缴税、登记“一网通办”服务,企业群众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办理不动产交易网签、提交登记申请、核缴税费登记费、查询办理进度、查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等,实现全程“零跑动、全网办”。
18问:我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税费征缴是否实现“一窗办理”?
答:是。我市推行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次叫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便民服务。通过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涉税存量房登记业务信息集成、流程集成的交易网签、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19问: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一次缴纳服务?
答:是。我市全面推行“税费同缴”服务,企业群众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时,可选择现场一次性缴纳不动产登记环节所需缴纳的全部税款(契税、印花税等)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实现相关税费一次性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20问:我市是否提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民生服务事项“一次办”服务?
答:是。企业群众在线上微信端或线下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可按需选择自来水过户、供电过户、燃气过户、固话新装(过户)、网络新装(过户)和电视新装(过户)业务一并办理,只需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勾选相应民生服务事项即可办理、全程一次办妥,无需再到相应民生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及提交任何材料。
21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房产首次登记需要多少个工作日?
答:1个工作日。
22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房产首次登记是否需要支付登记费和工本费?
答:需要。依据《市发改局、财政局转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7]43号),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优惠减免情形: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23问:我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否在不动产权证上注销抵押信息?
答:否。2016年6月27日起,东莞市取消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打印抵押、注销抵押等信息,不加盖抵押注销章。抵押登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24问:我市有无不动产登记专门独立的投诉建议渠道?
答:有。东莞市针对不动产登记建立了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全方位投诉处理机制,受理东莞市企业、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的问题。其中,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作为特定独立第三方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投诉专线(0769-22662060)并独立受理东莞市企业、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遇到的问题。企业、市民也可直接通过东莞市12345市民热线以及东莞阳光网(http://www.sun0769.com/)、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http://www.dg.gov.cn/shilong/hdjl/wsxf/)、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反映和投诉。同时,我各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了莞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安排专人坐窗。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了独立接访室,专门接访前来咨询、信访的企业和市民。
25问:我市有无针对地籍测绘问题的投诉渠道?
答:有。东莞市有地图测绘投诉机制和专门的不动产测量举报投诉电话0769-26983289,该电话自2017年12月29日起正式使用并于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公示。截至目前该举报电话暂未接到相关投诉。
26问:是否建立服务效能电子监察制度,对不动产业务开展全流程监管和动态跟踪?
答:是。东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来,我市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监察制度和质量抽查工作,每月对不动产登记办结情况和业务质量进行系统监管和通报整改。